活动风采

安全生产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90667号建议的答复

资源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0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90667号建议的答复

http://yjt.hubei.gov.cn/fbjd/xxgkml/jytabl/201908/t20190815_454079.shtml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90667号建议的答复

周宗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参与工程机械行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工程机械安全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您的建议,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处室作了专题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指导性,我们将积极采纳并抓好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参与工程机械管理工作情况

   (一)依托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为解决工程机械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省应急管理厅早在2016年2月,以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6〕19号),明确了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以政府监管为主导、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行业自律管理为依托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模式。提出要充分发挥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作用,积极开展工程机械普查登记、编号造册、教育培训、建立数据库等工作要求,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机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多年来,省应急管理厅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协调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开展工作,有力推动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二)全力支持指导省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为摸清工程机械行业的底数,省中心先后在随州、襄阳、咸宁、荆州、鄂州、黄冈、宜昌、恩施等地建立分支机构,并开展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了工程机械的安全普查登记、编号工作,建立工程机械安全信息数据库和安全管理平台;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各地市工程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三是建立全省工程机械应急救援数据库,组建工程机械应急救援队伍,助力全省工程机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抗灾抢险救援工作;四是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和事故赔付保险机制,联合多家保险公司推出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机主自由选择的设备险,为全省工程机械行业量身定制了保险,增强了工程机械防风险和安全保障能力。五是在编号发牌、机械检测、融资贷款、二手设备认证、法律维权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指导出台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指导省中心牵头起草了《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和《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经省市场监管局立项,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已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实施。此标准出台后,将填补行业空白,为工程机械健康良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依托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2019年1月,省应急管理厅将随州市宏林应急救援队纳入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救援工作,2019年6月14日在黄冈举行的全省防汛演练中,邀请了武汉蓝天水上救援队伍、黄石蓝天等4支社会救援力量参与。2019年6月28日在宜昌举行的全省化工比武竞赛邀请了随州宏林应急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参加竞赛。在防汛应急队伍建设上,省应急管理厅将武汉蓝天救援队、随州宏林工程机械救援队、中建三局、中铁十一局、中交二航局等队伍纳入骨干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的业务职能。一是加大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支持各市、县(区)市分中心的业务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树立省中心在全省工程机械管理中的良好形象;三是在省安委会办公室的牵头下,推动公安、住建、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经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做好与省中心服务管理工作的过渡和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在市场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工程机械领域安全有序发展。四是贯彻实施国家环保部颁布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检测标准(GB 36886-2018),以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为依托,分步试点推行工程机械安全性能及尾气排放年度检验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做好《湖北省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宣贯,制定全省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措施,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实施落地。强化行业监管,通过加强监管执法、联合执法等行动措施,切实加强对“三无”工程机械上路行驶、进场施工以及无证操作的查处力度。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协调各行业部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工作督办力度,督促落实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同时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积极探索授权、委托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管。工程机械监管属于安全监管的空白区域、薄弱环节,由于涉及行业部门多,数量庞大,安全风险较大。省应急管理厅将积极探索采取委托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多种手段,排查治理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排放超标、带病作业的工程机械进行重点监管、严格执法、跟踪整改,防范工程机械安全事故发生。

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鄂ICP备2021016801号-3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3045

主办单位:随州市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722-3282110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312号